第 77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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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正後方坐著個有頭有臉卻沒有五官的人。還有的怪東西不出現在正後方,而是正前方。本村的徐老三就碰上一個——當時的電影院尚無明令禁止吸煙,大都在請勿吸煙範圍之內,那意思就是說,像徐老三這種人可以盡情吸煙。徐老三吸了兩根之後,前座的人回頭說:“先生,借個火罷?”徐老三很帥氣地掏出一支美軍顧問團——我們稱PX,當時沒人知道PX就是Post Exchange之意,還以為是美國貨的簡稱——的銀質打火機,磨輪“叱”的聲打著,出現在徐老三面前的卻不是一支煙,而是一紮冥紙。坐在他前方的那家夥就是一大捆冥紙。嚇得徐老三當場變成一個好人,從此不耍流氓、混太保,改行作軍火生意。
時日稍久,血口獠牙披頭散發吊舌無鼻開膛破肚……什麽樣的鬼都出籠了。沒有任何一鬼留下過照片之類的目擊物證,可是全臺北有一半以上的人說見過或者是聽人見過新生戲院鬧鬼。最後連“警備總部”都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代號“鐘馗”——隨時派便衣人員入戲院搜證。孫小六的兩個哥哥大一和大二,都曾經冒充過“鐘馗小組”人員進場看了幾出白戲。我們那一整世代的人都知道:“鐘馗小組”真正要抓的不是鬼,而是據說比鬼更可怕的,想要在我們這個社會裏制造騷動不安的匪諜。
既然鬼抓不著,匪諜當然也抓不著了。比較驚人一點的逮捕事件只不過是真“鐘馗”抓到了假“鐘馗”,孫大一和孫大二給揪進“警備總部”裏,喝了幾天辣椒水。
但是民間對新生戲院鬧鬼這種事的疑慮並沒有澄清——不抓鬼的人可以冒充抓鬼的人,不是鬼的人又為什麽不可以冒充鬼呢?在謠言指向最初火災起點——也就是萬國舞廳——燒死了多少舞女,而她們才是冤情撲朔的厲鬼之際,戲院的女用化妝間也傳出了妝扮入時,穿著袒胸露背的妖嬈女子,只是這些女子要不是生了張無眉無目、光滑如蛋殼的臉,就是一身“血色羅裙翻酒汙”,好似剛從一缸果醬裏爬出來的模樣。她們之中居然還有人會下手搶那些給嚇癡了的女觀眾的皮包。
這些,都是我們那一整世代的人的共通記憶——它只要被人擁有,就註定有幾分誇張的神采。但是我所記得的這一點簡略的印象居然是個天大的誤會——用孫小六的話說,“是個比天還大的誤會。”
“開始,那些鬼是鬧假的,可是並不是為了搶錢。”孫小六一本正經地告訴我,那語氣聽來仿佛當年鬧鬼的那段時間,我還只是個繈褓中的嬰孩,而他反倒已經是個略知世事的小學生了。換言之,是他在跟我說那個故事,“後來搶錢的就是比假鬼還要假的鬼。可是假鬼裝鬼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嚇人,他們是逼不得已才出來的。”
我聽他跟我繞了半天口令才弄明白:之所以說新生戲院鬧鬼是個“比天還大的誤會”,道理其實很簡單,孫小六堅持這個世界上沒有鬼,之所以出現了鬼,純粹是由於有人裝鬼。在新生戲院裏裝鬼的至少有兩種人:一種是他所謂的假鬼,一種是比假鬼還假的鬼。後者也就是會趁人被嚇昏過去以後洗劫財物的宵小——可是,前者又怎麽說呢?
“他們是比鬼還恐怖的人。”孫小六說著,連肩帶背打個驚天動地的大哆嗦,有如叫人從身後拿大冰塊杵了一下脊梁骨那樣。
繈褓中的孫小六在一九六六年一月十九日中午所經歷的事,當然不會立刻烙印在他的記憶之中,可是他姊小五告訴過他那天所發生的一切,包括他們姊弟倆的爺爺如何像空中飛人一般躍過中華路四線道寬的馬路,鉆進一陣濃密的黑煙,從此在這個世界上消失,沒有留下一丁點遺跡。他留在小五腦海裏最清晰的幾句話是“他們都還在裏頭!”、“我非跑一趟不可了。”以及“跟著這位爺爺回家去。你爸媽問起來,就說爺爺水裏來、火裏去,玩兒慣了,不會有什麽事兒;就算有事兒,也不必放在心上”。
另外那位爺爺把小五姊弟送回我們那村子,在巷口村幹事開的小雜貨鋪裏,買了兩盒白雪公主泡泡糖和兩罐當零嘴吃的魚酥罐頭,交給小五,說了句:“沒事的。”扭頭就走了。
新生戲院重新開張之後沒幾天開始鬧鬼,孫小六接著便給人拍走了,那是這小子第一次失蹤,為期一年,等回到家來的時候,連孫老虎和孫媽媽都不認識了,只當是老天爺先接走了他們家的怪爺爺,那爺爺在天上想孫子,於是差小鬼給抱去玩兒了一年,後來覺得不妥——畢竟孫子還有他在陽世的生活要過,才又差小鬼給送了回來。這是孫媽媽說的,她說不這麽想,整件事就沒個說法兒。孫媽媽當然把這神神鬼鬼的經歷完全怪罪給孫小六的爺爺,說他活著時候瘋瘋魔魔,死了以後也顛顛倒倒,總之是死活不讓人安寧就是。倒是孫老虎什麽氣也沒吭。據小五形容,他只一個人坐在四席半大的客廳裏一張破藤椅上,兩手使勁地搓來搓去,搓出一地的黑泥,兩眼幾乎連眨也不眨地盯著這個失而覆得的幺兒,過了足有個把小時,才啞著嗓子問孫媽媽:“那——這孩子今兒算幾歲了?”
誰也沒料到,就在孫小六叫七歲那年,他又給拍走了一次,這一次只去了大半年,回來的那天晚上我們在遷建之後的新村大門口不期而遇,他止不住興奮得意和任何一種你可以名之為囂張的情緒,跟我這樣說:“張哥我以後說讓你找不著就讓你找不著,絕不蓋你。”那是一九七二、也許一九七三年,他是在那一次失蹤期間學會了奇門遁甲,也就是在那一回,他重新回到幾年前“住”過的一個什麽陣之中,就在新生戲院裏。
原來,還沒失火之前的新生戲院是一個類似我們小孩子家玩追蹤旅行之類游戲的“基地”或“總部”那樣的地方——所不同的是,把那裏當“基地”或“總部”的不是小孩子,而是幾個老頭子。
在一開始的時候,孫小六從來沒弄清楚過,他們一共是幾個人。有時一個,有時兩個,多的時候五六個。把這些老頭子們交談的內容拼湊起來,孫小六所得到的結論大致上是這樣的:他們曾經被人誤會做了一件其實他們並沒有做的事——而且是件壞事。真正做了那件壞事的家夥一直逍遙法外,從來沒有現過身、露過面。誤會他們做了那件壞事的人則一直不停地在追捕這幾個老頭子。他們只好東藏一天、西躲一天,最後終於發現:新生戲院的確是個還不錯的地方——它位於繁華熱鬧的西門町圓環,交通便利、人潮匯集,販售著各種山珍海味的小館子和許多電影制作公司、試映室、道具和服飾店到處林立,這幾種行業似乎對這幾個老頭子來說非常重要。他們平常日子大早就各自混跡在人群之中,不論你說他們像游魂也好、野鬼也好,總之就那樣混一整天,也沒有什麽人會註意到他們。到黃昏時刻,有時會有一兩個人回到新生戲院,有時多些。他們有的會帶不只一人份的食物,有的還會準備各種各樣、大瓶小瓶的酒。他們可以一起吃喝,也可以不一起吃喝。吃喝完了就在銀幕後面或者存放看板、布幔、油漆和電影膠卷的貯藏室裏睡個大頭覺。不論放什麽片子,他們都不看,也不論電影裏的聲音多吵鬧、投射光多刺眼,也都影響不了他們。在發生那場大火之前,他們可能已經在裏面住了好幾個月,卻沒有任何一個電影觀眾或者經營、管理戲院的人,察覺他們已經像住旅館似的成了這座新生戲院的“房客”或“屋主”。據孫小六好些年以後的了解,這是因為那幾個老頭子之中的一個在戲院裏裏外外擺了七重遁甲陣的緣故。
但是,不知道是當初幹下那些壞事的人,還是撒下天羅地網一定要追捕到這些老頭子的人,反正是有人“眼法”高明,看出了這個陣的陣腳,但是由於陣擺得太覆雜又太牢固,使那想要破解這七重迷陣的人有心無力,最後索性請來一個專門會使火攻的幫派老大來勘察。那老大仔細研究之後認為,從四樓的萬國舞廳廚房放火最理想,既不致打草驚蛇,也能燒得比較幹凈、利落。也由於人家是縱火專家,有他專業上非如何如何不可的講究,於是雇請他來破陣的人只好答應他,一定在某月某日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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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日稍久,血口獠牙披頭散發吊舌無鼻開膛破肚……什麽樣的鬼都出籠了。沒有任何一鬼留下過照片之類的目擊物證,可是全臺北有一半以上的人說見過或者是聽人見過新生戲院鬧鬼。最後連“警備總部”都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代號“鐘馗”——隨時派便衣人員入戲院搜證。孫小六的兩個哥哥大一和大二,都曾經冒充過“鐘馗小組”人員進場看了幾出白戲。我們那一整世代的人都知道:“鐘馗小組”真正要抓的不是鬼,而是據說比鬼更可怕的,想要在我們這個社會裏制造騷動不安的匪諜。
既然鬼抓不著,匪諜當然也抓不著了。比較驚人一點的逮捕事件只不過是真“鐘馗”抓到了假“鐘馗”,孫大一和孫大二給揪進“警備總部”裏,喝了幾天辣椒水。
但是民間對新生戲院鬧鬼這種事的疑慮並沒有澄清——不抓鬼的人可以冒充抓鬼的人,不是鬼的人又為什麽不可以冒充鬼呢?在謠言指向最初火災起點——也就是萬國舞廳——燒死了多少舞女,而她們才是冤情撲朔的厲鬼之際,戲院的女用化妝間也傳出了妝扮入時,穿著袒胸露背的妖嬈女子,只是這些女子要不是生了張無眉無目、光滑如蛋殼的臉,就是一身“血色羅裙翻酒汙”,好似剛從一缸果醬裏爬出來的模樣。她們之中居然還有人會下手搶那些給嚇癡了的女觀眾的皮包。
這些,都是我們那一整世代的人的共通記憶——它只要被人擁有,就註定有幾分誇張的神采。但是我所記得的這一點簡略的印象居然是個天大的誤會——用孫小六的話說,“是個比天還大的誤會。”
“開始,那些鬼是鬧假的,可是並不是為了搶錢。”孫小六一本正經地告訴我,那語氣聽來仿佛當年鬧鬼的那段時間,我還只是個繈褓中的嬰孩,而他反倒已經是個略知世事的小學生了。換言之,是他在跟我說那個故事,“後來搶錢的就是比假鬼還要假的鬼。可是假鬼裝鬼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嚇人,他們是逼不得已才出來的。”
我聽他跟我繞了半天口令才弄明白:之所以說新生戲院鬧鬼是個“比天還大的誤會”,道理其實很簡單,孫小六堅持這個世界上沒有鬼,之所以出現了鬼,純粹是由於有人裝鬼。在新生戲院裏裝鬼的至少有兩種人:一種是他所謂的假鬼,一種是比假鬼還假的鬼。後者也就是會趁人被嚇昏過去以後洗劫財物的宵小——可是,前者又怎麽說呢?
“他們是比鬼還恐怖的人。”孫小六說著,連肩帶背打個驚天動地的大哆嗦,有如叫人從身後拿大冰塊杵了一下脊梁骨那樣。
繈褓中的孫小六在一九六六年一月十九日中午所經歷的事,當然不會立刻烙印在他的記憶之中,可是他姊小五告訴過他那天所發生的一切,包括他們姊弟倆的爺爺如何像空中飛人一般躍過中華路四線道寬的馬路,鉆進一陣濃密的黑煙,從此在這個世界上消失,沒有留下一丁點遺跡。他留在小五腦海裏最清晰的幾句話是“他們都還在裏頭!”、“我非跑一趟不可了。”以及“跟著這位爺爺回家去。你爸媽問起來,就說爺爺水裏來、火裏去,玩兒慣了,不會有什麽事兒;就算有事兒,也不必放在心上”。
另外那位爺爺把小五姊弟送回我們那村子,在巷口村幹事開的小雜貨鋪裏,買了兩盒白雪公主泡泡糖和兩罐當零嘴吃的魚酥罐頭,交給小五,說了句:“沒事的。”扭頭就走了。
新生戲院重新開張之後沒幾天開始鬧鬼,孫小六接著便給人拍走了,那是這小子第一次失蹤,為期一年,等回到家來的時候,連孫老虎和孫媽媽都不認識了,只當是老天爺先接走了他們家的怪爺爺,那爺爺在天上想孫子,於是差小鬼給抱去玩兒了一年,後來覺得不妥——畢竟孫子還有他在陽世的生活要過,才又差小鬼給送了回來。這是孫媽媽說的,她說不這麽想,整件事就沒個說法兒。孫媽媽當然把這神神鬼鬼的經歷完全怪罪給孫小六的爺爺,說他活著時候瘋瘋魔魔,死了以後也顛顛倒倒,總之是死活不讓人安寧就是。倒是孫老虎什麽氣也沒吭。據小五形容,他只一個人坐在四席半大的客廳裏一張破藤椅上,兩手使勁地搓來搓去,搓出一地的黑泥,兩眼幾乎連眨也不眨地盯著這個失而覆得的幺兒,過了足有個把小時,才啞著嗓子問孫媽媽:“那——這孩子今兒算幾歲了?”
誰也沒料到,就在孫小六叫七歲那年,他又給拍走了一次,這一次只去了大半年,回來的那天晚上我們在遷建之後的新村大門口不期而遇,他止不住興奮得意和任何一種你可以名之為囂張的情緒,跟我這樣說:“張哥我以後說讓你找不著就讓你找不著,絕不蓋你。”那是一九七二、也許一九七三年,他是在那一次失蹤期間學會了奇門遁甲,也就是在那一回,他重新回到幾年前“住”過的一個什麽陣之中,就在新生戲院裏。
原來,還沒失火之前的新生戲院是一個類似我們小孩子家玩追蹤旅行之類游戲的“基地”或“總部”那樣的地方——所不同的是,把那裏當“基地”或“總部”的不是小孩子,而是幾個老頭子。
在一開始的時候,孫小六從來沒弄清楚過,他們一共是幾個人。有時一個,有時兩個,多的時候五六個。把這些老頭子們交談的內容拼湊起來,孫小六所得到的結論大致上是這樣的:他們曾經被人誤會做了一件其實他們並沒有做的事——而且是件壞事。真正做了那件壞事的家夥一直逍遙法外,從來沒有現過身、露過面。誤會他們做了那件壞事的人則一直不停地在追捕這幾個老頭子。他們只好東藏一天、西躲一天,最後終於發現:新生戲院的確是個還不錯的地方——它位於繁華熱鬧的西門町圓環,交通便利、人潮匯集,販售著各種山珍海味的小館子和許多電影制作公司、試映室、道具和服飾店到處林立,這幾種行業似乎對這幾個老頭子來說非常重要。他們平常日子大早就各自混跡在人群之中,不論你說他們像游魂也好、野鬼也好,總之就那樣混一整天,也沒有什麽人會註意到他們。到黃昏時刻,有時會有一兩個人回到新生戲院,有時多些。他們有的會帶不只一人份的食物,有的還會準備各種各樣、大瓶小瓶的酒。他們可以一起吃喝,也可以不一起吃喝。吃喝完了就在銀幕後面或者存放看板、布幔、油漆和電影膠卷的貯藏室裏睡個大頭覺。不論放什麽片子,他們都不看,也不論電影裏的聲音多吵鬧、投射光多刺眼,也都影響不了他們。在發生那場大火之前,他們可能已經在裏面住了好幾個月,卻沒有任何一個電影觀眾或者經營、管理戲院的人,察覺他們已經像住旅館似的成了這座新生戲院的“房客”或“屋主”。據孫小六好些年以後的了解,這是因為那幾個老頭子之中的一個在戲院裏裏外外擺了七重遁甲陣的緣故。
但是,不知道是當初幹下那些壞事的人,還是撒下天羅地網一定要追捕到這些老頭子的人,反正是有人“眼法”高明,看出了這個陣的陣腳,但是由於陣擺得太覆雜又太牢固,使那想要破解這七重迷陣的人有心無力,最後索性請來一個專門會使火攻的幫派老大來勘察。那老大仔細研究之後認為,從四樓的萬國舞廳廚房放火最理想,既不致打草驚蛇,也能燒得比較幹凈、利落。也由於人家是縱火專家,有他專業上非如何如何不可的講究,於是雇請他來破陣的人只好答應他,一定在某月某日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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